鍋爐停爐分為暫時停爐、正常停爐和緊急停爐
發(fā)布時間:2011-04-28 12:58:18 瀏覽:次
1. 暫時停爐
鍋爐短時間減少負荷或用汽單位和設備短時間暫停用汽 時 , 可根據(jù)負荷減少數(shù)量及暫時停汽時間長短,暫停一臺或 數(shù)臺鍋爐運行。爐排燃燒的鍋爐用壓火 ( 習慣稱悶火 ) 、煤粉 爐和沸騰爐用保持爐膛溫度的方法。這樣 , 當負荷增加或用 汽單位和設備恢復用汽時 , 停止運行的鍋爐能以最快速度恢復正常運行 , 提供蒸汽。這種停爐叫做暫時停爐 ( 或稱熱備用停爐 ) 。暫時停爐的鍋爐重新投入運行時 , 可以免去升火的準備 工作和縮短升壓時間。
暫時停爐的壓火操作方法 :
(1) 手燒爐的壓火操作方法。壓火前 , 應先將鍋爐水位上到比正常水位稍高處。同時清除掉爐排上的爐渣 , 然后將 燃煤堆聚到爐排后部 , 或在爐排上均勻攤平 , 用較濕的煤將 燃煤全部蓋住 , 并且停止
鼓、引風 , 關閉送風調節(jié)擋板和煙 道擋板 , 關閉灰門和爐門 , 然后進行排污 , 將鍋筒水位上到 最高允許水位。
(2) 機械爐排的壓火操作方法。鍋爐壓火前 , 先適當?shù)亟档湾仩t負荷 , 然后根據(jù)停爐時間的長短 , 把煤層加厚 ( 一 般不超過 20O mm) 適當?shù)丶涌鞝t排速度 , 當加厚的煤層至距離老鷹鐵 ( 擋渣器 )1m 左右時 , 停止爐排轉動 , 待灰渣清除干凈、再停止出渣機運轉 , 停止鼓、引風 , 適量地關小分段 送風的調節(jié)擋板和煙道擋板 , 依靠自然通風維持煤的微弱燃燒 , 然后進行排污 , 將鍋爐水位上到最高允許水位。如果爐 火燃近煤閘板 , 可再次開動爐排 , 將燃煤往后移動一段距離。
當鍋爐需要恢復運行時 , 只要啟動引風機、鼓風機、調 整風擋板和分段風室調節(jié)擋板的開度 , 待燃燒正常時 , 調整 煤層厚度 , 開動爐排 , 即可恢復運行。
鍋爐暫時停爐期間的注意事項 :
(1) 暫時停爐期間鍋內仍有汽壓 , 故仍需注意監(jiān)視 , 并 使鍋爐保持最高允許水位。
(2) 暫時停爐時間超過 6h, 應在壓火一段時間后關閉鍋爐主汽閥 , 開啟過熱器出口集箱的疏水閥 , 以冷卻過熱器。如 關閉主汽閥后汽壓上升 , 可采用向鍋爐內上水并同時排污的 方法降壓。鍋 爐恢復運行時 ,
須經過升壓 , 并爐步驟 , 煤粉爐和沸騰爐還需重新升火。
(3) 暫時停爐期間應適當排污。
(4) 裝有鑄鐵省煤器的鍋爐 , 在鍋爐停止給水后 , 應關閉省煤器煙道擋板 , 打開旁通煙道擋板或使用循環(huán)管道 , 防 止省煤器內的水溫超過規(guī)定值。
(5) 立式鍋爐壓火應把煙道擋板調到關閉位置 , 或打開爐門 , 還要定期檢查 , 防止壓不住火而燃燒起來。
2. 正常停爐
鍋爐因負荷減少、采暖期結束及檢修等原因 , 有計劃的進行停爐 , 叫做正常停爐。正常停爐的操作方法 :
(1) 先降低鍋爐的蒸發(fā)量 , 然后停止給煤。
(2) 機械爐排應預先停止向鍋爐上煤 , 待煤斗內的存煤全部送人爐膛后 , 停止爐排轉動 ; 煤粉爐將磨煤機內的煤 , 全 部磨成煤粉噴人爐內 , 燒完為止 ( 煤粉爐和沸騰爐按暫時停 爐步驟進行停爐 ) 。然后 , 將煤斗內剩煤全部清除 , 關閉煤閘 板。
(3) 當火勢減小到微弱狀態(tài)時 , 關閉供汽閥 , 停止送汽 ; 待煤燒完 , 停止鼓風機、引風機 , 適當關小鍋爐出口煙道擋 板和爐排下的通風門 , 改用自然通風 , 使爐排上的煤燒完 , 同 時將自動給水改為手動給水 , 保持鍋爐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。
(4) 關閉鍋爐出口煙道擋板、爐排下的通風調節(jié)門和爐 門 , 將爐排上的爐渣清除 ( 機械爐排則啟動爐排 , 將灰渣送 入灰渣牛內 , 并繼續(xù)運轉約 1h, 以冷卻爐排 ), 清除灰斗和各 風室內的積灰。
(5) 鍋爐停止供汽時 , 還要關閉隔絕閥 , 與蒸汽母管隔 絕。有過熱器的鍋爐 , 應開啟過熱器出口集箱疏水閥30~50 min, 以冷卻過熱器 , 同時關閉連續(xù)排污閥。
(6) 汽壓下降不可以太快 , 不能使鍋爐快速冷卻 , 汽壓未降到大氣壓力時 , 運行人員仍應對鍋爐加以監(jiān)視。
(7) 停爐后鍋爐緩慢冷卻 , 經過 4~6h 后 , 逐漸開啟煙 道擋板通風。有旁通煙道的鍋爐 , 應打開旁通煙道 , 關閉鑄 鐵省煤器煙道擋板 , 但鍋爐上水仍應經過省煤器 ; 如元旁通 煙道 , 應開啟省煤器再循環(huán)管路閥門 , 并監(jiān)視省煤器出口水 溫應比鍋爐汽壓下相應的飽和溫度低 40 。 C 。若水溫高于這一 溫度 , 可適當?shù)夭捎梅潘?、上水來降溫。鍋爐經過 8~10 h 停爐后。如需加速冷卻時 , 可啟動引風機, 并適當增加放水和 上水的次數(shù)。停爐 18~24h 后 , 鍋水溫度低于 70 。 C 時 , 方可將鍋水全部放出。為使放水工作順利行 , 應打開鍋筒的空 氣閥或抬起一個安全閥。
(8) 鍋爐放水之后 , 應將蒸汽、給 水、排 污等管路與其他并列運行的鍋爐 , 用堵板 ( 盲板 ) 全部隔絕 ,方可進入爐 內進行工作。
停爐注意事項 :
1) 停爐前應對煙道進行一次吹掃。
2) 停爐前應對鍋爐各部位進行一次較詳細的檢查 , 記下設備缺陷 , 以便停爐后處理。
3) 停爐操作中應隨時注意水位變化 , 避免缺水或滿水事故的發(fā)生。
3. 緊急停爐
緊急停爐是鍋爐發(fā)生事故 , 或出現(xiàn)事故隱患有可能危及 人身與設備安全時 , 采取的緊急處理措施 , 緊急停爐也叫事故停爐。